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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24〕2号

日期:2024-02-27 10:20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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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即动员部署,全面细化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做到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书转化为施工图和形象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有章可循。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工作。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合力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落实。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三、跟踪督办检查,全力推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省政府部署,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督查发现的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定期反馈情况,及时报告进展。各牵头单位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含阶段性工作目标)报省政府,并于每月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安可地址: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孙宇;联系人:孙宇,联系电话:0451—8262541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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