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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省级有关部门对稻谷市场价格的监测结果,我省于6日在佳木斯地区率先启动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悉,今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31元/斤,与上年持平,预案执行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当市场价格提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立即停止收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收购的粮食要求为2023年生产、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且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为0.02元/斤。
根据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实行“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承储企业申请、县市省级会商基础上,公布2023年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208个,覆盖64个县(市、区),空仓容821万吨。后期,将根据余粮及市场情况及时有序增设和公布收储库点,确保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据介绍,中储粮通过“惠三农”APP,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民少排队、快售粮”,便捷农民售粮;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收购实现收购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过程可视化、责任可追溯,真正保障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通过网银系统,直接将粮款支付给售粮农民,杜绝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打白条”等现象发生,确保收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落实到位。(记者 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