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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为深入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以深化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和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政产学研企融通创新,打通各种堵点卡点,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省就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650项以上,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以上,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长20%以上。
(一)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布局重大攻关项目200项以上,支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0项以上,研制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80项以上。
(二)成果项目化产业化加快推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600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2个,自创区(国家级高新区)园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7%。
(三)成果转化生态加快建设。向市(地)、县属地企业选派200名以上科技总师,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度增幅达到12%以上,备案省级技术经理人100人以上,指导省政府出资企业利用基金工具全年实现投资额度超4亿元。
(四)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推动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机制、职务科技成果全部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容错免责机制为代表的改革措施落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取得突破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出题、科研解题、市场阅卷”导向,聚焦“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形成关键技术清单,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智能农机等领域布局重大攻关项目200项,突破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50项以上。建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加强产业化应用导向,突出围绕产业需求立项。通过“揭榜挂帅”等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方式,促进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协同攻关。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长20%以上,制定时间表,逐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清零”行动。建立重点科技型临规企业库,设立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临规企业专项”,推动30家临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企业牵头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0项以上。实施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以上,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推动驻省央企围绕工业母机、新能源、航空装备等领域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对符合国家完善重大科技创新薪酬激励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予以工资总额支持,在考核省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指标时,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达到12%以上,建设成果产业化应用场景10个以上。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10家以上。
3.建设高水平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行动,加快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依托企业研发项目组建攻关联合体100个以上。在商业航天、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重点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10个以上,新落地的成果产业化项目为企业新增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熟化成果生成企业10家。实施制造业中试能力建设行动,建立中试验证平台储备库及动态调整机制,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50个以上。加快象屿(哈尔滨)、新和成、飞鹤等企业中试平台建设。在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等片区新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10个以上,力争全省服务站总数达到135个以上。
4.推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着力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引导重点企业围绕国家战略导向和市场需求,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研制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创新产品80项以上。通过技术指导、宣传推广、供需对接等方式,提高创新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知名度,助力企业在推广应用中促进创新产品迭代升级。积极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
5.提高园区成果产业化承载能力。哈大齐自创区(国家级高新区)要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验区、老工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标杆区,打造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和创新高地。建立哈大齐三市联动推进机制,推动“双自联动”改革实现突破,高新区要主动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探索采用“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强化技术策源能力提升,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力争承接成果转化生成企业20个,完成成果转化应用100项,园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7%,打造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升级版。推动经开区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孵化载体,构建“孵化培育—技术赋能—产业集聚—经济增长”全链条生态,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6%。
6.吸引省外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省市县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企业赴省外开展成果对接活动,发现挖掘具备转化潜力的成果,支持企业持续跟踪、及时转化。鼓励省内企业与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引育一批创新团队到我省落地。鼓励我省高校省外校友、省外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我省创办科技企业。支持引进的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对省内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按照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推动科技成果项目化产业化取得突破
7.科技支撑“4567”现代化产业发展。以科技成果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煤化工、石化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新医药等领域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化赋能、管理创新,打造更多具有黑龙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名品精品、经典产业”。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推动新型直升机、大飞机配套产品、高性能复合材料、高精密轴承、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600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推动发展航空航天、绥哈大齐生物制造等集群建设,制定哈尔滨航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力争集群营收突破800亿元,实施《绥哈大齐生物制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方案》,带动全省玉米加工业营收突破千亿级。打造冰雪经济新引擎,加快推动滑雪雪具、造雪造冰机器、冰雪机器人、无碳排放制冷、滑雪场索道等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托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建设汽车寒区测试基地,建设全国汽车寒区试验条件最优的汽车低温试验中心,推动新能源汽车全季低温测试系统项目应用,打造寒区试车产业链。“一市一链”持续推进质量强链,重点推动纳入“全国百个质量强链项目”的石油装备、重型数控机床制造产业链质量提升。
8.布局未来产业。以新兴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招引头部企业“带土移植”,打造未来产业发展生态。重点推动人形机器人、卫星制造装备、深海产业装备、生物制造、基因数据与诊疗等领域项目产业化,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形成高效、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积极培育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力争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2个,打造未来产业支撑平台3个,攻关未来产业前沿技术10项以上,研制标志性产品和成果20项以上,培育未来产业领域企业20户以上。聚焦“人工智能+新型工业化”,面向重点行业领域挖掘培育应用典型3个以上。
9.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在11个项目县实施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110万亩,力争推广大垄密植栽培技术6700万亩以上。建设69个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区),集中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发布《黑龙江省2025年农作物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区划布局》,展示农作物品种700个(次)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气力式播种机,扩展高性能播种机作业面积,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9%以上。遴选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10个以上,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强化省市联动、垦地共建机制,合力共建产业研究院。开展农业科技攻关行动,确保攻关示范区的水稻、玉米、大豆单产提升2%。推动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粮油作物试验基地建设,招引海粮农业、大连泰丰、益海嘉里等领军企业,孵化培育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乳源功能成分精加工技术、玉米深加工副产物高效利用技术、桦树汁高值化产品加工技术等成果落地转化。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建设取得突破
10.促进政校企产学研创新对接。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赴各市(地)围绕重点产业与科创企业进行精准对接,全年组织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高质量对接活动20场以上。实施科技总师选派工作,全年选派200名以上科研人员,帮助市(地)、县属地企业针对自身产业技术发展难题联合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校企对接专项。开展“成果转化月”行动。开展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三进三促”专项行动,组建高校医科成果转化联盟,全年组织对接专场活动40场以上,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积极参与活动,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150项以上。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采用“赛马”方式推动哈尔滨科技大市场深入运营,在组织实施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成果展示推广、科技咨询、人才培养、科技企业孵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开展服务,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亿元。
11.加快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立足“科技成果产业化策源地”定位,打造校企地联合创新平台,加大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先研院建设,年度新增入驻企业30家以上,新增融资额1亿元以上。利用广告产业园部分楼宇建设哈尔滨工程大学深海未来产业园示范区。支持东北石油大学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心,引入培育企业20家以上。推动哈兽研恩维生物核酸疫苗研发平台建成,田美药业数字化智能工厂竣工投产。推动哈尔滨新区围绕人形机器人、商业航天、新材料等领域建设新质生产力产业园,入驻企业25家以上。全年支持校企合作项目50个以上,累计新生成科技型企业300家以上。
12.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制定《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省级技术经理人100人以上,全年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20次以上,培训人员300人以上。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课程体系。推动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对技术经理人实行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高校、科研院所应当设置技术经理人职位,在成果转化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技术经理人奖励。
13.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常态化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全年评价科技成果100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制担保产品,新增获得融资担保科创企业200家以上。全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100亿元以上。用好龙江天使投资基金,全年投资初创企业不少于15家。指导省政府出资企业利用基金工具加大对“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两重”、“两新”项目的投资力度,力争全年实现投资额度超4亿元。
(四)推动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
14.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改革。统筹2025年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建立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接续支持机制,聚焦重点产业持续大力支持,避免“撒胡椒面”。对企业牵头技术创新项目,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提高企业配套资金比例。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优化、清理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增强科技专项资金的实效性。落实好中试基地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省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加大对支持企业主体的科技专项资金倾斜力度,切实发挥财政科技经费“四两拨千斤”作用。建立高能级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促进评价机制,牵头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每家转化科技成果1—2项以上,总体产生经济效益达到10亿元以上。改革重大科研任务形成与实施机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凝练真正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卡脖子”技术攻坚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招募攻坚单位或团队,以“军令状”方式签订攻坚合同,对难度大、风险大的项目采用“赛马”机制激励攻关。
15.建立畅通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推动修订《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攻坚方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成果转化管理工作制度体系、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约定收益+全部赋权”制度、“先使用后付费”制度,激发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职务科技成果全部赋权200项以上。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面向全球校友资源,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通过与先研院平台公司“约定收益”方式加速优质企业集聚成链成群。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成企业30家以上,技术合同落地成交额新增1亿元以上;哈尔滨工程大学新生成企业20家以上,技术合同落地成交额新增0.5亿元以上。引导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经营公司。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工作指引,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技术市场挂牌交易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价格,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
16.优化成果转化导向的评价及运用机制。完善优化涵盖20个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指数发布制度,作为财政科研资金支持、省科技奖提名数量支持的重要依据。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可在职称评审中加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评价指标权重,减少论文数量要求,实行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转化黄名单”制度,取消黄名单项目前三完成人两年内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17.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落实好省委《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制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鼓励先行先试,对科技改革创新中已勤勉尽责且未谋取不当利益,但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预定目标难以完成的问题和失误,正确区分对待,客观评价科技创新经济事项。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科技厅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指导、细化分工。各市县要落实主体责任,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主体城市要发挥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要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上打头阵、勇争先、作示范,其他市(地)要发挥本地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要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选准突破口集中优势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强化成果项目化、产业化。重点企业要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引领产业链升级,当好成果产业化主力军。
(二)加强统筹调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配套措施,优化调度机制,及时通报情况,晾晒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可管可控可实现。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项任务纳入“四个体系”闭环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强化要素保障。立足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需求,加强政策、土地、资金、人才、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及数据信息保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集中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政策、项目落地。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保障产业用能需求,降低用能成本。
(四)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矩阵,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定期发布成果产业化取得相关突破进展信息,全力营造黑龙江成果产业化浓厚氛围,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工作走深走实。
附件:全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主要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