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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4.16%;到203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6%,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5部分。聚焦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护,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天然林和草原保护修复,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聚焦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聚焦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深入开展侵蚀沟治理,构建全省侵蚀沟空间分布、治理“一张图”,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聚焦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
《方案》将16项主要任务落实到了市(地)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将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领导小组调整为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措施,加快构建我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为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黑土地保护利用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