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为确保《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省顺利施行,5月1日以来,省公安厅坚持“四高”标准,全面做好全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截至6月5日,全省公安机关共开设登记发码业务办理网点1749个,全力满足群众办理业务需要,办理电动车登记发码业务714211笔。
高站位组织,以上率下抓统筹。省公安厅把高质量制定《条例》施行配套措施作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级组织推动;成立电动车登记工作专班,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考察调研学习先行省份管理经验,制定《黑龙江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规定(试行)》和《黑龙江省电动车号牌和通行识别码制作规范》,为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工作奠定基础。
高规格推进,多方合力抓保障。省公安厅将高标准推动全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作为贯彻法律实施、践行为民理念、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多次推进会议,统筹调配民警、辅警、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规范办事流程;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按照总体部署,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主动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集中人力、物力和主要精力投入电动车登记发码工作。
高频次动员,警媒联动抓推广。省公安厅坚持工作推进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紧紧抓住全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工作时间节点,精准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途径,不断营造宣传声势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办理登记领码积极性和安全文明驾驶守法意识。全省公安机关加强警媒联动,增强宣传互动性,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各级公安机关累计发布新闻346条,接受媒体采访174次,通过公众号推送宣传630条,制作宣传短视频209条,制作宣传展板2156块、宣传单50万份。
高效能执行,全省同步抓落实。省公安厅坚持全省同步,一体启动,专门召开全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部署视频会议,对开展登记发码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登记发码工作启动首日,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紧盯“五一”假期便利条件,第一时间为电动车所有人提供登记发码服务;积极推动警企合作,对接外卖、快递、电动车销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驻点推动电动车登记发码;各地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服务网点全程开放,为全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工作开创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