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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黑龙江省创建林长制北方样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目标、实施范围、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对打造林长制北方样板进行了部署,标志着黑龙江省创建林长制北方样板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围绕林草重点任务、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和林长履职能力等,明确了创建重点内容,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打造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示范地,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二是打造林草资源管理示范地,提升林草资源保护能力。三是打造国有林场建设示范地,释放国有林区林场发展活力。四是打造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示范地,加快构建范围合理、权属清晰、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定位准确、功能齐全的自然保护地。五是打造集体林经营示范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是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地,有力推动国土绿化由注重数量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七是打造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地,加快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林分的科学经营模式。八是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实践地,做大做强龙江森林食物“九珍十八品”省域公用品牌。九是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十是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加强林长制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方案》通过重点打造哈尔滨市及其所属部分县(市、区)、乡(镇)村示范样板,全省范围择优选取1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择优选取1个林业局(农场)及所属的林场(连队),作为重点区域打造林长制工作示范综合体,创建具有龙江林情特色、符合龙江林草发展的林长制样板。
创建林长制北方样板工作分为制定谋划、全面打造、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力争2025年底,打造一批样板示范地,引领完善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推动提高各级林长履职效能,提升全省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创龙江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据悉,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召开座谈会并形成备忘录,依托备忘录内容,国家林草局支持黑龙江省林长制工作,力争在林草资源保护、防火防虫等方面出成果、上台阶,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林长制北方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