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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菜园开发利用、龙江民居建设“4+2”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探索实行“农民自建、先建后补、市场化运维”农村改厕机制,不断优化农村改厕模式。
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入推进“百村精品”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百村精品、千村示范、万村创建”行动,以点带面带动全省近万村(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累计建成龙江民居省级试点村86个,打造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4个,16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9个县被评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全省95%村庄达到干净整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等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推动“4+2”重点任务落实落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