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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五严查”为抓手,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至10月底。
严查生产销售环节,突出源头治理。
省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抽检电动自行车102批次、电池18批次、电池充电器13批次,检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2批次,检出不合格电池1批次,立案查处61件。
严查维保修理网点,打击非法改装。
省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会同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128家。目前,检查发现的37个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问题已全部整改。
严查即时配送平台,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商平台或平台内经营者的定向信息监测,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同时,督促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审查备案、登记。全省现有即时配送企业178家,在册配送人员17263名,现有电动自行车11657台、蓄电池11815块。上述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均已在配送企业备案。
严查产品认证信息,加强证书核验。
省市场监管局对照产品取得强制性认证的有关技术参数,加强对各销售门店在售电动自行车进行认证信息的符合性检查,严查产品未取得强制性认证、不符合强制性认证技术要求却进行销售的行为。
严查集中充电场所,强化价格监管。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管理的通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场所472处,对41家充电服务业户发出告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