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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精神,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依据《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黑工信节联规〔2024〕23号)要求,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要求的申报企业应如实编制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地工信部门。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核实相关申报材料,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奖励资金条件项目情况,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PDF版)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具体要求可登录省工信厅网站查询:https://gxt.hlj.gov.cn/gxt/c106958/202504/c00_318265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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