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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5-06-10 10:51 来源:黑龙江省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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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数字龙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业界专家决策咨询作用,现面向省内外征集数据行业领域专家,组建数据领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行业企业等,征集从事或熟悉数据科学与技术研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与利用、数据产品设计与研发、数据安全治理与运维、数据产业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等领域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有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了解数据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具备相应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奖励或荣誉,可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健康,有精力胜任和承担相关工作,有意愿接受黑龙江省数据局的邀请并为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殊领域专家可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专家:

1.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三、征集流程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确认,在《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并填报《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汇总表》。

(二)资格审查。省数据局将根据专家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入库,并通过邮件告知有关单位专家入库情况。

(三)动态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专业贡献以及个人意愿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主要职责

(一)参与数字龙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等工作,为我省数据领域工作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论证评估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

(二)协助开展我省数据领域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参与我省数据领域专项研究、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和其他服务工作。

(四)参与省数据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应充分考虑征集需求,结合不同专业领域特点,统筹规划、科学推荐,避免过度集中于某个或多个领域。

(二)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数量不作限制。

(三)各有关单位于6月20日前将《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申请表》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汇总表》电子版(word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省数据局邮箱。

联系人:李敬轩

联系电话:0451-82620076

邮箱地址:sjjkjc01@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申请表、黑龙江省数据领域专家汇总表(下载网址:https://drc.hlj.gov.cn/drc/c111433/202506/c00_31847391.shtml)

黑龙江省数据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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