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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12-30 14:20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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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网站指引》)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工作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开展了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指标对我省2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初查不合格的有9个,经督促整改复检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抽查政务新媒体70个,初查不合格的有17个,经督促整改复检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9年半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9〕50号)通报了“哈尔滨市木兰县政府网站由于未提供互动渠道或超过5个工作日不回复”问题,哈尔滨市政府立即组织核查,并第一时间通知木兰县进行整改。木兰县政府进行了认真核查整改,迅速解决相关问题,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政府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空白栏目;互动回应差、办事服务要素缺失。

  政务新媒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互动功能失效、内容更新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查机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设置。认真学习落实《网站指引》和《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内容保障制度,无法保障的栏目要及时调整。抓紧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符合国办检查指标要求。

  (三)做好2019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网站指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于2020年1月31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创建并提交,同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负责审核所辖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集中发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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