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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2-11-08 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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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补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现予公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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