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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2-21 16: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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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夯实粮食产能根基,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的通知》(农农发〔2017〕3号)、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建发〔2021〕3号)和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1号)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扣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战略定位,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以保育培肥、提质增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为主攻方向,以一体化综合施策为重点,坚持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坚持统筹政策、整合资金、协同推进,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绿色生产和监测评价,探索推进整县、整乡、整村、整片开展黑土地保护,建一块成一块,打造可复制、能落地、见实效的黑土地保护“龙江样板”,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效应,逐步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进种养循环、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合理轮作等综合治理模式,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

——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省部共建和与中科院开展“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组建专家团队,实行包片技术指导,示范带动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农业生态区和土壤类型,实行科学分区分类,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领。以建设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探索项目统筹、资金整合、技术集成、规模建设、评价验收等黑土地保护机制,实施集中连片一体化综合治理示范,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健全黑土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黑土地保护职责,建立黑土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形成黑土地保护建设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21—2025年,39个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面积5600万亩(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870万亩)。

2021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582万亩以上(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140万亩以上);实施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即秸秆综合利用碎混翻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5600万亩,其中有机肥深翻还田1120万亩。

到2025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2800万亩,其中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面积累计达到870万亩;治理长度大于100米的大中型侵蚀沟累计达到2520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累计达到2.8亿亩次(每年实施5600万亩),其中有机肥深翻还田面积累计达到5600万亩(每年实施1120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力争增加1.5克/千克;旱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风沙干旱区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厘米,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三治”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

1.治理坡耕地。对松嫩平原漫川漫岗和低山丘陵区的坡耕地,采取修筑梯田、地埂植物带、可耕作地埂、等高耕作、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禁止在1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15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坡地由当地政府制定限期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落实。在15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2.治理侵蚀沟。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大中型侵蚀沟治理,通过工程措施稳固后,栽种护沟林草等生物措施恢复生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侵蚀沟治理等工程及生物措施,治理修复耕地中的小型侵蚀沟。

3.防治土壤风蚀。营造农田防护林,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治土壤风蚀。重点推进松嫩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和风沙干旱区域防风固沙林建设,采取高留茬免耕和粮饲轮作,增加地表覆盖度,减小或遏制田面表土流失,逐步解决我省西部耕地风蚀严重问题。在防护林与农田之间,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树影地,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

[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北大荒农垦集团落实]

(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三建”同步,巩固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1.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配套,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形成顺畅高效的灌排体系。完善灌区田间灌排体系,配套输配电设施,实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

2.推进田块整治建设。推进旱地格田化、水田条田化建设,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有条件的地区,旱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500亩左右,水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10亩左右,垦区和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当扩大网格面积。加强耕地平整,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耕作层厚度。

3.推进田间道路建设。按照农机作业和运输需要,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推进路网密度、路面宽度、硬化程度、附属设施等规范化建设,使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丘陵山区达到90%以上。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北大荒农垦集团落实]

(三)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坚持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制度,推进种养结合,分类推行“三个实施”,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

1.实施耕地深松轮作。推行深松(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建立“土壤水库”,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逐步建立米豆、豆麦、米豆薯、米豆杂、米豆经等“二二”或“三三”轮作制度,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和各作物均衡增产增效。

2.实施保护性耕作。以秸秆还田为核心,旱田推广“龙江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水田推广“三江模式”,采取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原茬旋耕和原茬搅浆整地,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3.实施有机肥还田。坚持种养结合,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高温发酵生产有机肥还田。采用粪肥还田专用机械施用有机肥,结合秸秆粉碎实施深翻整地作业。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北大荒农垦集团落实]

(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农业,深入开展“三节”,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1.节约化肥投入。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在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生产,以有机肥替代化肥。

2.节约农药使用。强化病虫疫情监测网点建设,提升末端监测能力,科学指导防控,实现精准用药。更新改造施药机械,推广科学规范用药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3.节约利用水资源。旱田区因地制宜发展喷灌、滴灌、坐滤水种等旱作节水技术;水田区通过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基础设施,减少水资源损失率。大力推广水稻节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

[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北大荒农垦集团落实]

(五)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实施“三个建立”,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黑土耕地质量数据库。

1.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在科研院所等现有的长期定位监测站点基础上,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调查监测点,分类型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期监测研究站。

2.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监测体系。充分依托我省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科研单位力量,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3.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黑土地保护措施相结合,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在坚持科学、公正、准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执行期和任务完成时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监测工程实施效果。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农业科学院、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配合,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北大荒农垦集团落实]

五、分区保护技术路径

根据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风沙干旱、水田4个类型区,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等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落实“龙江模式”“三江模式”等关键技术模式,分区保护、分类治理。

(一)平原旱田类型区。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东部和三江平原,包括呼兰、阿城、巴彦、双城、五常、讷河、依安、北安、嫩江、五大连池、密山、虎林、富锦、桦川、桦南、同江、集贤、宝清、勃利、北林、望奎、兰西、青冈、明水、海伦、友谊等26个县(市、区)及北大荒农垦集团,主要土类为黑土、草甸土、白浆土。

1.以有机质全耕层补给、增加耕层厚度、建立肥沃耕作层为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压)还田为核心技术,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碎混还田、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的保护性耕作技术。

2.在种养结合区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与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同步作业。

3.大力推行耕地轮作,建立科学轮作体系。

4.白浆土耕地可结合秸秆粉碎+有机肥翻埋(压)还田等技术消减白浆障碍层,快速培肥耕作层。

5.完善灌排设施,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

6.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防护林。

(二)坡耕地类型区。主要分布于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和老爷岭等低山丘陵区和松嫩平原的漫川漫岗黑土区,主要包括尚志、宾县、克山、克东、拜泉、宁安、绥棱、庆安、方正等9个县(市),主要土类为暗棕壤和黑土。

1.坡耕地推行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拦蓄和疏导地表径流;采用改顺坡垄为横坡垄、等高条带种植。

2.适宜地区修建梯田或可耕作地埂,推行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

3.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大垄条带种植、深松、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阻控坡耕地侵蚀退化,保水增肥。

4.大中型侵蚀沟采取修建沟头跌水、沟底谷坊等沟道工程防护设施,营造沟头防护林、沟岸防蚀林、沟底防冲林等沟道林草防护措施,配合沟道削坡、生态袋护坡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以有效控制沟头溯源侵蚀和沟岸扩张。

5.小型侵蚀沟实施生态固沟、绿色过水通道、秸秆填沟等综合治理措施,控制侵蚀沟进一步发展或将侵蚀沟修复为耕地。

(三)风沙干旱类型区。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包括龙江、甘南、富裕、肇东等4个县(市),主要土类为风沙土、黑钙土等。

1.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营造或修复农田防护林带,防风固土,庇护农田。

2.推行以深松为基础、以少耕免耕为原则的耕作制度,在适宜区域重点推广秸秆覆盖、高留茬覆盖等保护性耕作,促进春季土壤保墒,减轻风蚀。

3.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地力。

4.发展旱作节水灌溉技术,有条件区域可实施膜下滴灌,推广坐水种等抗旱保苗技术。

5.在作物品种上,优化耐旱、耐瘠薄的杂粮作物。

6.对于土壤盐碱障碍,完善排水系统,加速排出地表径流和降低地下水位,控制盐碱化的发生发展。

7.在作物种植上优选耐盐作物及耐盐品种。

(四)水田类型区。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及松嫩平原中南部,主要包括五常、方正、虎林、桦川、庆安、绥棱、富锦、同江、北林等9个县(市、区)及北大荒农垦集团,主要土类为草甸土、沼泽土、白浆土、水稻土。

1.推广以水稻秸秆翻埋、旋耕、原茬搅浆为核心技术,合理配施有机肥的“三江模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

2.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

3.完善大中型灌区配套,加强灌排工程建设。

4.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5.因地制宜开展条田化改造,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6.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

7.因地制宜推行少免搅浆耕作,适当深翻,消除土壤盐碱障碍等关键技术。

六、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衔接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等规划,编制全省黑土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布局、综合施策,统筹实施数量管控、水土保持、田间配套、地力提升、生态保护、监测信息等工作。相关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黑土地保护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集中力量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落实保护措施。

(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行业内相关资金整合和行业间相关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统筹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等政策,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有机肥抛撒等相关农用机具购置。加大有机肥还田政策支持,有机肥田间贮存和堆沤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落实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探索将黑土耕地保护措施与耕地地力补贴等发放挂钩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省部共建框架协议黑土地保护措施落实,深入开展省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整合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省黑土地保护利用专家组和省黑土耕地保护协同创新推广体系作用,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攻关、组装、配套,开发一批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完善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推动实施主体学习运用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提高对周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四)强化多方协同。强化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和科研院所等多部门、多单位合作。明确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自责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筹资的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以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多主体协同、多政策协力、多技术合成,建设黑土地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五)强化示范带动。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综合组装项目资金,探索开展黑土地保护典范整建制创建,支持建设一批整县、整乡、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样板。加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利用创造条件。发挥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优势,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

(六)强化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把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相结合、与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明确黑土地保护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五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发挥省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作用,全面探索实施“田长制”。相关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省里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落实治理任务到地块,发挥好乡(镇)村组织动员群众作用。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内容。相关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黑土地保护工程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统筹落实中央和我省政策,每年底向省政府报告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相关工作纳入市(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市(地)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增加黑土地保护考核权重。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相关市县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落地、黑土耕地保护效果等进行评价。

(三)强化资金支持。聚焦黑土地保护重点县,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加大黑土地保护利用投入。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等专项资金,一体化综合施策,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统筹用好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整合相关项目资金,落实工程、农艺等措施,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培训,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附件:1.2021—2025年39个重点县和北大荒农垦集团黑土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表

          2.2021年39个重点县和北大荒农垦集团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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