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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刘海生副省长在会上讲话指出,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突出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深化整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遏制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首先,要坚持安全第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其次,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2006年国家给我省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986人以内。其中,道路交通2164人,火灾81人,铁路交通300人,煤矿234人,其他工矿商贸企业207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高危重点企业要将这些指标层层进行分解落实,一直落实到最基层。
第三,要突出重点,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一是全省各产煤地市和龙煤集团要组织由有关专家参加的检查组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底数,动态掌握;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发布公告,落实专人跟踪督查。二是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继续关闭淘汰规模小、安全没有保证、开采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对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三是深化煤矿瓦斯煤尘治理,严防瓦斯煤尘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原则,做好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工作。五是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对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未经审批擅自违法施工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一律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六是加强煤矿企业劳动组织管理。严禁“三无”(无暂住证、上岗证、劳动合同)人员从事井下作业活动。七是严格矿长安全资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八是各产煤地市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尽快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通过上述8项措施的落实,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第四,要推进联合执法,深化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严把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关,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加大对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货运车辆和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道路交通恶性事故;消防安全要把隐患排查整改和公众聚集场所日常检查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治理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缺损和标识错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失效等;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
第五,要加强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行业管理部门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抓好典型,树立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段队等。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六,要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企业是安全投入的主体,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要引导督促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安全投入,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更新技术装备,并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加快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第七,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安力度。认真实行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
第八,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上,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反复强调的“三个决不放过”和“三个一律”:即决不放过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矿主和肇事者;决不放过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决不放过只说不干,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国有重点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一律撤职;地方小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惩处;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律引咎辞职。行政监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吸取深刻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要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狠抓安全监管、执法监察、专家诊断、应急救援四支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状况,查明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隐患彻底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