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等两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 2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等两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4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梁惠玲
2024年10月12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等两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废止下列两部省政府规章:
一、《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997年8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2006年10月20日第一次修正,2013年11月6日第二次修正,2016年11月15日第三次修正)。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商务厅实施的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委托哈尔滨市商务部门实施的决定》(2017年4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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