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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3-06-06 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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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省委办公厅对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配合省委办公厅对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负责研究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及有关单位请示省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明确由省政府落实的工作、省政府重点工作、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负责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等工作。

    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负责审核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负责省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秘书处。承担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对外沟通联络和协调安排工作。承担两位以上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负责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综合。

    单设省政府常务会议秘书,承担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省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方面工作。

    一处。承担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反馈工作。承担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单独召开的会议和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件转办和领导交办的信件处理、信访等工作。

    二处至八处。分别承担省政府各位副省长分管的综合经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公共安全、产业经济、城市建设和国土开发保护、社会运行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按领导同志要求做好相关文字综合、公文处理、会议会务、调查研究、督办协调等工作。

    文电处。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文件体例格式把关、文字审核、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印鉴管理等工作。承担全省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工作。

    政策法规处。对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对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涉及省政府的网民留言回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涉法方面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联络处。承担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明确由省政府落实的工作、省政府重点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省政府与省人大、省政协的联系工作。承担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审核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承担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设置检查站的审核工作。

    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处与其合署办公。承担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等工作。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等工作。

    省政府总值班室。承担省政府总值班、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等工作。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办公室财务审计处与其合署办公。承担厅机关内部公文运转、综合调研、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厅主任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厅机关事务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单位财务审核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人事处驻外工作处与其合署办公。承担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承担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络、指导和驻我省办事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

    十一保卫处。承担省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到省政府上访群众的疏导、处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领导

    常 城 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聂红云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孝忠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 欣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董靖巍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鑫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1-826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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