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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推八项举措助学子就业创业

日期:2022-06-16 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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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庆市人社部门以线上平台为依托,整合招聘信息,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不断线招聘平台,提供“不见面”的云服务,全力为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提供助力。

在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方面,大庆市人社局从职业技能培训、求职应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8个方面进行了扶持。

职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庆市政府网站和“大庆人社”公众号查询人社部门许可审批的百余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约550个培训工种目录,申请参加这些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求职应聘。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rcfwj.daqing.gov.cn)登记求职。

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新经济、新业态等多种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按照每人贷款20万元计算,上限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当前贷款利息约为5.2%,其中3%由政府贴息,2.2%由个人承担。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限期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就业,按2000元标准给予初创主体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20万元。

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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