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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主持修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技术支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发布。
《名录》是危险废物判定的重要法定依据,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次《名录》修订延续了《名录》的整体结构,坚持精准及时、科学有序、风险防控的原则,是对《名录》的进一步维护。
此次修订重点针对《名录》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社会反映集中的煤焦油、农药废盐、有色冶炼废物等进行了修订,及时响应了社会关注点,较以往修订更具时效性。本次《名录》修订是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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