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执收单位如何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中新增非税收入项目标准?

执收单位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新增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时,应按照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依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收费文件依据和有权机关执行罚没处罚的法律依据等)等材料,财政部门履行程序后在黑龙江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中维护。
执收单位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新增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时,应按照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依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收费文件依据和有权机关执行罚没处罚的法律依据等)等材料,财政部门履行程序后在黑龙江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中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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