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