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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的规定:

一、公益性社会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二、票据合法性。捐赠票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事业性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符合规定的单位开具。

三、票据的内容完整性。捐赠信息准确注明捐赠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捐赠金额等信息。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企业的实际信息一致,捐赠项目需明确是扶贫捐赠。

四、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文件规定,同时又符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文件规定的捐赠票据,企业可作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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