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地)级
736916951/2024-002663
2024年10月15日

各县(分)局:

现将《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黑龙江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降低个体工商户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将是基于对党中央精神的积极响应与践行,旨在为个体工商户创造更优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经济格局与发展需求,拟开展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是规范管理,通过集中登记将社区(村)个体工商户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其经营信息与责任义务,方便市场监管部门监督,规范经营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二是精准帮扶,利用集中登记信息精准识别个体工商户类型与发展阶段,更好地落实相关帮扶方案,提供针对性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与资源分配。三是优化服务,整合部门服务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减少成本。

对于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提供了便捷登记渠道与优质服务,降低创业门槛与成本,激发创业热情与创新活力,精准帮扶还能助其解决经营难题,提升经营能力与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社区(村),个体工商户发展可带来就业与经济收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集中登记也利于统筹管理、优化商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服务与管理效能。

二、定义

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指依托住所集中托管、专人服务管理模式,将辖区内功能性载体资源作为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场所,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解决社区服务需求的登记模式。

入驻集中登记地的个体工商户,既可以在本街镇指定场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也可以根据居民需要开展上门服务。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营活动以提供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产品修理、自行车修理、缝纫修补服务、家政服务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便民服务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应当有从事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业的相关条目表述。

涉及许可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因对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特殊要求,暂不适用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政策。

四、适用场所

实行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的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房屋产权明晰,用途为办公、商业等非住宅用途,具有特 殊用途的专用房屋不得作为集中登记点;

(二)应当有明确统一的管理单位,并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 服务管理。

鼓励盘活和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生活驿站等社区(村)功能性载体为集群个体工商户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托管服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各乡镇(街道)可以凭指定场所文件、管理制度、集中登记地场地使用证明等材料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五、登记流程

(一)集中登记点备案。各乡镇(街道)提供所辖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申报文件、管理制度、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向属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完成备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更新“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服务社区(村)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经营场所使用说明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中登记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确认登记,向个体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中标注“(社区(村)服务集中登记)”字样。

(三)实施运行和监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同意备案的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点清单及时下发至各登记点予以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中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依法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

六、宣传推广

积极宣传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工作,提高个体工商户对集中登记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七、其他事项

(一)确保研究确认到位。各社区乡镇(街道)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研究实施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建立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制定运行方式,实施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

(二)确保服务管理到位。各乡镇(街道)应明确指定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管理单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协助办理入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报手续,严格规范操作,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管理单位存在虚假登记、冒名登记或管理缺失等严重情形的,将取消该集中登记点资格。

(三)确保提升改进到位。定期总结集中登记方案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根据个体工商户的需求和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集中登记方案。

附件:

1.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备案申报材料规范

2.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备案表

3.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经营场所使用说明

4.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清单

附件:

附件1-4.doc

图表解读:

    文字解读:

      其他解读:

        市(地)级
        736916951/2024-002663
        2024年10月15日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10-15 09:53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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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分)局:

        现将《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黑龙江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降低个体工商户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将是基于对党中央精神的积极响应与践行,旨在为个体工商户创造更优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经济格局与发展需求,拟开展双鸭山市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是规范管理,通过集中登记将社区(村)个体工商户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其经营信息与责任义务,方便市场监管部门监督,规范经营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二是精准帮扶,利用集中登记信息精准识别个体工商户类型与发展阶段,更好地落实相关帮扶方案,提供针对性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与资源分配。三是优化服务,整合部门服务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减少成本。

        对于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提供了便捷登记渠道与优质服务,降低创业门槛与成本,激发创业热情与创新活力,精准帮扶还能助其解决经营难题,提升经营能力与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社区(村),个体工商户发展可带来就业与经济收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集中登记也利于统筹管理、优化商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服务与管理效能。

        二、定义

        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指依托住所集中托管、专人服务管理模式,将辖区内功能性载体资源作为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场所,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解决社区服务需求的登记模式。

        入驻集中登记地的个体工商户,既可以在本街镇指定场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也可以根据居民需要开展上门服务。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营活动以提供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产品修理、自行车修理、缝纫修补服务、家政服务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便民服务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应当有从事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业的相关条目表述。

        涉及许可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因对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特殊要求,暂不适用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政策。

        四、适用场所

        实行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的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房屋产权明晰,用途为办公、商业等非住宅用途,具有特 殊用途的专用房屋不得作为集中登记点;

        (二)应当有明确统一的管理单位,并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 服务管理。

        鼓励盘活和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生活驿站等社区(村)功能性载体为集群个体工商户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托管服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各乡镇(街道)可以凭指定场所文件、管理制度、集中登记地场地使用证明等材料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五、登记流程

        (一)集中登记点备案。各乡镇(街道)提供所辖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申报文件、管理制度、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向属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完成备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更新“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服务社区(村)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经营场所使用说明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中登记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确认登记,向个体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中标注“(社区(村)服务集中登记)”字样。

        (三)实施运行和监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同意备案的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点清单及时下发至各登记点予以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中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依法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

        六、宣传推广

        积极宣传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工作,提高个体工商户对集中登记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七、其他事项

        (一)确保研究确认到位。各社区乡镇(街道)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研究实施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建立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制定运行方式,实施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

        (二)确保服务管理到位。各乡镇(街道)应明确指定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管理单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协助办理入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报手续,严格规范操作,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管理单位存在虚假登记、冒名登记或管理缺失等严重情形的,将取消该集中登记点资格。

        (三)确保提升改进到位。定期总结集中登记方案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根据个体工商户的需求和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集中登记方案。

        附件:

        1.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备案申报材料规范

        2.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备案表

        3.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经营场所使用说明

        4.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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