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十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推动鹤岗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推动鹤岗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市“两会”确定的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持续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奋力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消费提振专项行动,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坚持扩消费与惠民生有效结合,抢抓国家和省促消费政策机遇,巩固扩大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创新消费业态模式,有效提升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消费意愿、消费层级,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力争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5%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
(一)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接国家和省扩围政策,持续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以旧换新活动,拓展实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和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家庭宽带网络终端等消费品更新升级,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力争一季度完成500人补贴目标。优化补贴申领流程,申领周期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通管办〕
(二)持续开展新春促消费活动。紧抓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消费黄金期,依托亚冬会流量带动,采取市县(区)联动,政企合作,统筹线上线下的方式,创新消费场景,以区域性或企业自办活动为载体,打造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激活“年货经济”。组织开展“年货大集”“网上年货节”“冰雪新岁、畅享消费”“元宵遇亚冬、嗨购享不停”“春日焕新、缤纷嗨购”等促消费活动。同时鼓励汽车、手机家电、商超百货、餐饮、成品油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打折让利、满减抽奖、代金券派送等促销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消费氛围。同步发放政府消费券,形成促消费活动“组合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启动新一轮消费券发放工作。结合春节、元宵节、开学季、“3·8”节等消费关键节点,针对成品油、通用零售、餐饮、汽车等重点消费领域发放1000万元以上政府消费券,增强经济活力。动员手机家电、汽车销售企业在政府消费券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基础上,联合厂家、行业协会配套开展打折让利活动,充分发挥活动和政策红利叠加效应,激发市民消费热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自身重点消费领域,精准发放县(区)级政府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依托“引客入省”赋能鹤岗旅游。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文旅规字〔2020〕1号),鼓励旅行社通过包机或切位、火车、汽车等形式组织、接待省内外(境外)游客到我市旅游,对游客在域内停留时间和游览收费景区数量符合要求且旅游团组达到相应规模的,按规定给予旅行社奖金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
(五)促进冰雪经济加快发展。针对我市冰雪乐园、酒店、景区等文旅场所,推出“鹤岗文旅消费券”,让利市民和游客,促进冰雪旅游消费市场活力。办好“千年渔猎、生态渔业”首届冬捕节,“华体杯”黑龙江冰雪汽车系列挑战赛(萝北站)等系列冬季文旅活动。鼓励各县(区)推出便捷出行、酒店入住优惠、景区门票减免等联动消费举措。力争一季度接待游客达88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
(六)全力打造电商之都。建设鹤岗市电商产业园区,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作用,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制定下发《鹤岗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指导我市电商行业加快发展。组织开展“2025网上年货节”等活动,加强产销对接,畅通本地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大力发展首发经济。落实省级制定的关于支持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鼓励国际和全国知名品牌在我市开设区域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举办首秀首展、新品发布会。引导省内知名企业在我市开设异地首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八)积极挖潜银发经济。加快健全养老产品服务标准规范,鼓励相关单位制定养老领域服务地方标准。持续对接落实好适老化用品补贴政策,促进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坐便器、厨房用品等升级换代。依托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吸引企业入驻,打造适老化产品展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加力提振住房消费。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卖旧买新”退个税等支持政策,将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5%统一下调为不低于15%。积极落实农民进城购房奖补实施方案,按照鹤岗市支持服务新市民就业创业“六优惠”“六共享”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发放补贴。举办房产推介促销活动,力争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保持正增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市税务局〕
二、实施项目建设百日行动,持续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提升项目管理和服务质量,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以向上争取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为抓手,帮助项目单位解决融资难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左右。
(十)强化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储备。严格落实国家、省“先入库、再申报”的工作制度,加大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抢抓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揽子”增量政策重大战略机遇,及时捕捉最新政策信息,结合我市实际,高质量储备一批项目。力争一季度滚动储备项目不少于500个,其中完成立项手续办理项目不少于20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十一)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强化“四轮驱动”牵引力,持续深入开展全市项目建设“百日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谋划重点产业项目,力争一季度谋划储备2025年省重点产业项目40个,其中新引擎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24个,占比达到60%。健全落实省市县三级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三单合一”机制,做好产业项目梳理汇总、跟踪推进等各项工作,全力向上争取产业项目引导资金支持,加快推动更多产业项目培育生成落地我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实施产业项目生命周期全流程保障,落实三级领导干部包联产业项目机制,跟踪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加强现场办公、会商会办、定期督办,切实保障产业项目顺利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经合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周调度、旬通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市上年度7个“两重”结转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强对上沟通,动态掌握“两重”建设重点任务和申报要求,积极谋划储备符合方向和要求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两重”支持范围,为我市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力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好国家加力扩围支持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围绕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新增领域挖掘设备更新潜力,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机机械报废更新,按要求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加大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力争一季度滚动储备项目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效益。坚决落实好“发改部门牵头管项目、财政部门牵头管资金”的工作机制,围绕城市更新、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高质量谋划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一季度申报第一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不少于5个,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少于4亿元。鼓励引导项目积极采取“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保持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五)做实项目前期促开工。推进10个已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积极申报一季度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省重点项目全面开工现场会鹤岗分会场预案,全力推进“开春全面开工”。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配置,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六)全力服务不停工早复工。科学制定冬季施工方案,支持粮食产能提升灌溉工程等省重点项目冬季不停工。加大项目开复工跟踪服务力度,全面梳理省市重点项目立项、土地、环评、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力争4月初省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稳定房地产投资。加强政策协同,发挥部门合力,持续落实“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将2025年拟开发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融资储备库,提前谋划建设标准及确定供需对象,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障开发项目资金链稳定。通过对开发企业采取信用评价等方式,提高企业预售资金支取比例,稳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投资。结合实际以回收、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挂牌阶段先按不低于20%比例收取竞买保证金,待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再按合同约定缴纳尾款,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
三、实施工业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推动第二产业企稳回升
锚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增产增效。力争一季度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以上。
(十八)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产复产。统筹做好春节前后企业生产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干部包联企业工作,分级分类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体量大、牵动力强的重点企业春节持续开工或节后即复工,力争2月底前应复产企业复产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安全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力推动生产煤矿安全复产。严格按照复产验收工作要求,制定我市复产验收标准,做到应开尽开。严把验收关,严防煤矿带病复产,对已完成建设项目复核工作的万祥矿业有限公司、博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煤矿,直接履行复工验收程序,争取早日竣工投产。推动8处升级改造煤矿项目建设,推进萝北、绥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力争一季度“两会”后复产煤矿12处,全市原煤总产量在200万吨以上。鼓励煤炭洗选企业加大域外原煤采购力度,积极寻求订单,增加本地原煤入洗量,支持洗煤企业全面增产上量。〔责任单位:市煤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龙煤鹤矿、东山区人民政府、兴安区人民政府、南山区人民政府、兴山区人民政府〕
(二十)强化企业用电保障。落实省惠企政策,2025年1-2月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电价以现行低谷电价为基础下浮20%,激励企业节日期间连续生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220千伏东环甲线π入清源变工程、鹤岗环山-绥滨220千伏线路工程、鹤岗清源-环山220千伏线路工程、鹤岗环山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鹤岗鹿西(松鹤)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鹤岗黑龙江碳源材料有限公司高纯石墨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加快建设,打通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着力提升电网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鹤岗供电公司〕
(二十一)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指导高标准农田、鹤伊高速等受气温影响较小的结转项目抓好冬季施工、备料及开春全面复工建设准备工作。组织工程人员下沉到施工现场全程指导施工生产,安全和质监人员全天候实地巡查提供安全和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实现开春即开工,加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一季度全市建筑业总专包企业产值增速达到7%。〔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推动酒业快速增长。抢抓春节、元宵节传统消费旺季,创新拓展品类渠道,用好节日期间带动餐饮消费市场活力加速释放契机,推动龙江酒业、龙门福地、金鹤啤酒等本地重点酒类企业稳定生产,促进产量和销量同步增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化要素市场保障,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二十三)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潜力。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施“百名领导干部”包保“百家民营企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行动,走访民营企业4111家,确保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全覆盖,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运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入落实问题反馈机制,拿出真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稳产增产。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十四)支持驻市央企稳步增产。落实央企对口服务机制,“一企一策”协调解决驻市央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鼓励海油华鹤、五矿石墨等重点企业增加一季度排产,力争一季度8户规上工业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五)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落实铁路运价下浮政策,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运输,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运力保障。持续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鼓励支持仓储业以及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十六)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力争一季度实现有效融资需求对接100%。落细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和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推动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依托政务服务网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融资服务体系,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二十七)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向上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限额,全力满足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再贷款资金需求,宣传推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力争一季度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速达到6%以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二十八)发挥财政金融工具作用。加大第三轮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支持耐心资本发展壮大,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产业等专项投资基金。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大数字经济、生物经济、低空经济等相关领域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二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服务企业效能突破提升年。启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整治乱收费、乱查封等现象,从严查处损害经营主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提升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等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深入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清理行动,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我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任务清单,加快推进48项具体举措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五、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内资外资一视同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打好政策“组合拳”,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十)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降低名山口岸浮箱固冰通道通关成本,对企业过境货运车辆产生的过桥费给予政策补贴,单向每车补贴金额不少于200元,激发对俄经贸潜力。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对达到一定进出口额的外贸企业开展出口或进口因资金不足所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对重点商品贸易企业最高贴息70%,对其他企业最高贴息50%,单个企业季度最高贴息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萝北县人民政府〕
(三十一)全力做好稳外资工作。用好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积极吸引外商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再投资、扩大再生产,重点引进煤化工、石墨精深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业项目。力争一季度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2%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合中心、市发改委〕
(三十二)加力开展冬季招商“百日行动”。开展好冬季招商工作,整合全市产业资源,打造能源生产、进口原料、文化旅游、林下经济、水产养殖、农业种植等一批新兴产业基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吸引力。围绕资源、产业、口岸、科技成果等比较优势,谋划招商引资项目120个,组建赴外招商小分队,前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对接目标企业,招引一批关键环节企业和配套项目。力争一季度实际利用内资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合中心、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春耕备耕专项行动,确保农业生产开局良好
抢抓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有利时节,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稳定畜牧业基础产能,加快农产品销售进度,扎实有力做好备春耕生产。力争一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同比增长5%;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4.5%。
(三十三)有序开展备春耕生产。优化农作物优质高效品种和种植区划布局,指导种植户科学选种用种。加大农药、化肥、种子等春耕物资储备和下摆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低成本涉农贷款支持,提前开展农机具和设施检修,有序推进春耕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东山区人民政府、兴安区人民政府、绥滨县人民政府、萝北县人民政府〕
(三十四)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夯实粮食生产各类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大豆单产提升等项目建设进度,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东山区人民政府、兴安区人民政府、绥滨县人民政府、萝北县人民政府〕
(三十五)促进畜牧业加快发展。督促萝北东方希望、金豆畜牧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壮大高端肉牛养殖产业。精准开展生产和价格监测、预警引导等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畜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精准核实申报发放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补贴等专项资金。力争一季度全市肉蛋奶产量稳定在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三十六)推动冷水渔业振兴发展。开展“冷水鱼·冬捕季”活动,依托重点食品加工项目,做深鱼加工产业链条。充分利用关门嘴子水库等大水面资源,引进渔业龙头企业,打造本土冷水鱼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带动养殖主体生产积极性。力争一季度全市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4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七)提高设施农业供给能力。充分发挥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作用,力争冬季温室果蔬生产面积达到150亩、一季度设施果蔬产量达到300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加大农产品营销力度。落实水稻最低收购价、大豆加工奖补、玉米储备粮收购等政策,抓好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支持发展平台经济,组织助农直播带货活动,拓展品牌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黑土优品”标识授权企业遴选优质农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宣传推介我市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业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林草局、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
七、实施民生保障专项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各项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民生福祉,加快构建平安鹤岗、幸福鹤岗。力争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三十九)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情暖农民工就业促增收”等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多渠道举办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推广集中受理、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激发创业活力。力争一季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十)加大边境地区基础教育资助力度。落实边境地区基础教育资助资金预算和发放工作,将萝北县和绥滨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资助范围,从2025年学年实现萝北县、绥滨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小学生和初中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和17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和初中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50元和1500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绥滨县人民政府、萝北县人民政府〕
(四十一)提升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在春节前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约1350万元发放至困难群众账户。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发现困难及时帮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一季度发放救助金超400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二)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加大货源采购力度,强化产销衔接,畅通流通渠道,保障设施蔬菜生产村屯和经营主体对我市及周边地区果蔬市场的供应,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保供工作,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制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肉禽蛋类、蔬菜类和水果类价格变化情况,根据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物价稳定。扎实做好煤炭保供工作,春节前主力电厂、中小热电联产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库存煤炭可用天数分别保持在20天、70天、90天以上,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十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安全之冬”专项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两个综合行动,同步在煤矿、消防、建筑等领域开展煤矿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建筑安全体检工作等专项行动。在春节、元宵节等节庆期间,持续开展酒驾大排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巡逻守护、秩序维护、安全防护、交通安全、舆情管控和打击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严格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大力度抓好煤矿安全,开展一通三防、防灭火等专项整治会战,加强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扎实抓好非煤矿山、旅游景区、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危化品、特种设备、电力、食品安全等领域安全,推动全市政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一季度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十四)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统筹领导和组织谋划,建立健全上下协同、部门协调的推进机制,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制定配套落实举措,采取超常规、快节奏、具体化措施。综合举措激发全民消费新活力,有效扩大一二三产基本面,推动政策及早出台、项目靠前实施、措施快速见效。〔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十五)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专班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锚定组织督导各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单位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定期召开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将调度重心放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上,频繁深入县区、企业、项目进行调研并做好精准指导与贴心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形成稳经济增长、冲刺首季“开门红”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经合中心〕
(四十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指导,分级分类做好政策解读。丰富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通过组织新闻访谈,制作推出图文、短视频新媒体产品等方式,拓展政策宣传范围,提高政策知晓率,广泛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及相关市直单位〕
(四十七)及时做好政策兑现。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确保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尽快尽早释放政策红利,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措施,为全年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打下坚实基础。强化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将各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清楚、标准清楚、时限清楚,确保对接衔接到位、力量配置到位、跟踪问效到位。〔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