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5年)》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5〕1号)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及市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幸福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推进2025年民生实事作为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攻坚、兜底帮扶等专项行动,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0场以上。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全面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岗位8000个以上。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以上。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长缴长得、多缴多得”,最高缴费档次由3000元/年提高到5000元/年。落实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9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73元/人月提高到183元/人月,9县(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53元/人月提高到163元/人月。
(三)实施老年大学提质扩优工程。整合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资源,在社区学校(教学点)同步挂牌老年学校(教学点)。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指导街道、社区、养老机构、社会力量等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大学,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设优质老年大学5所。
(四)实施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医院医疗环境,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增加二人间、三人间病房占有率,改造面积4.3万平方米以上。
(五)开展重点人群疾病免费筛查。针对45—60岁居民开展高危人群结直肠癌、胃癌两类消化系统肿瘤及“四高”疾病免费检测,完成免费筛查80万人以上。全面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筛查项目,为全市符合项目条件的孕妇孕期免费提供一次针对目标疾病的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完成免费筛查6000人以上。
(六)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依托中心药房建设,全面推动县域医共体完善药品内部供应保障联动管理机制,实行药品目录、集中采购、分拨配送、储备调拨、药事服务、药款结算“六统一”管理模式,在全市完成建设10家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推进基层用药一体管理、按需配备,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七)实施育儿补贴制度。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措施,为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育儿补贴500元、1000元,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
(八)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多种形式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公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150个,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九)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高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4000张以上,有效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需求。
(十)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技能水平。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意愿和市场岗位需求,组织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市完成养老行业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次,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升级。
(十一)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省指导标准,9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时执行86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时执行648元/人月;9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人月提高到78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17元/人月提高到585元/人月。
(十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80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9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暂时执行111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暂时执行843元/人月;9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57元/人月提高到1014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673元/人月提高到761元/人月。
(十三)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丰富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推动建设示范性体育公园3个,全面完成全市“十四五”时期建设7个示范性体育公园目标。
(十四)提高供电、供暖保障能力。持续开展低电压、重过载、C类地区N-1、老旧线路、频繁停电等问题整治工作,全市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9%、99.95%。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50公里,持续提升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效率。
(十五)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续建及新开工建设农村公路300公里,危桥改造20座。
(十六)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对14个区县(市)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开展维修养护工程289处,覆盖服务人口26.73万人。
(十七)实施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工程。利用商圈、公园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打造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不少于30个。依托市、区县(市)两级19所志愿服务学院,不断推出有影响、可持续的示范项目品牌。
(十八)开展“雪亮工程”建设提升行动。提升智能化前端设备占比,对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周边、治安重点场所周边等社会重点公共区域制定视频监控补点规划,新建、改建智能视频图像感知设备1000路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落实机制。建立由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将2025年民生实事列入年度督办事项,民生实事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民生实事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落实,将民生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相关地区、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民生实事涉及的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三)确保工作质量。民生实事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民生实事2025年度目标任务。涉及室外施工作业的民生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工。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民生实事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积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