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据2023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年末常住总人口30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4.9万人,乡村人口1007.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8.8%,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