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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居民收入。2024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69元,比上年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12元,增长4.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63元,增长6.1%。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67元,比上年增长6.4%。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625元,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295元,增长5.1%。

社会保障。2024年,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543.2万人,比上年增长1.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61.6万人,比上年增长0.3%,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88.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73.2万人。全省各类公办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5万张,收养人员2.2万人。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9.66万人,比上年下降6.5%;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2.17万人,增长5.6%。

(摘自《2024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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