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收取物业费后又额外收取电梯费重复收费 |
ID | 19286723 |
领域 | 城建 | 类型 | 投诉/求助 |
留言时间 | 2023-11-18 | 留言人 | 15********6 |
留言内容 | 你好领导,哈尔滨尚志市红光小区明德智慧城市物业公司在收取0.87元/平物业费后还要额外收取电梯费708一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费里面就包含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日常运行费用,此物业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
回复时间 | 2023-11-24 | 回复单位 | 尚志市人民政府 |
回复编号 | 6665575 | ||
回复内容 | 您好,尚志市政府在收到您的留言后第一时间转交住建局进行办理。 住建局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详细解释了收费依据和计算标准,物业与业主共同签署的《小区物业服务协议》中第五条第一款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电梯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尚志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第七条明确说明了物业费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其中不包括中央空调和电梯维护运行等费用。”根据哈发改规〔2021〕1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了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要与《哈尔滨市住前期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哈尔滨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相一致。第四条规定:“电梯服务费收费依据《哈尔滨市住宅电梯收费指导标准》确定”。您已表示理解,并愿意支持缴费。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