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省内异地门诊就医,医保能报销吗? |
ID | 19876651 |
领域 | 医疗 | 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4-02-17 | 留言人 | 13********8 |
留言内容 | 宝清县一男孩,十四周岁,每年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近段时间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进行牙齿矫治,已在线缴纳一部分费用,因治疗时间长,后期还需要缴纳多项费用。此种情况医保能报销吗? 如能报销,该如何办理? |
回复时间 | 2024-02-23 | 回复单位 |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
回复编号 | 688497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依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保障待遇第十二条基本医疗待遇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未享受门诊特定疾病、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一个自然年度门诊统筹符合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200元”,综上所述,异地就医在办理转诊备案后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如果您反映的报销问题是针对您提出的牙齿矫治费用报销,依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保障范围第十六条规定:“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六)美容整形、视力矫正、健康体检、预防保健、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综上所述,牙齿矫正属于不能报销范围,需要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请您联系宝清县医保局,联系人:金子鹏,联系方式:15843923988。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