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我向省长说句话 > 留言公开

留言公示

标题

农村社保缴纳未满15年可否补缴

ID 19964898
领域 政务 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2-28 留言人 13********8
留言内容 您好,我母亲是1970年人,2012年2月开始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到2027年2月才能缴满15年,但是她2024年10月就55周岁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将剩余的三年社保一次性缴费?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3-05 回复单位 黑龙江省人社厅
回复编号 690746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您给惠玲省长的留言,省人社厅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情况我们已与您电话沟通,如您再有需要,可拨打0451-87937908。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hi!我是智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