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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城路333号金源蓝城广场舞噪声扰民

ID 20424623
领域 环保 类型 投诉/求助
留言时间 2024-04-03 留言人 19********4
留言内容 你好 哈成路333号金源蓝城小区门口广场舞扰民严重 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4-08 回复单位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
回复编号 698287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给省长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经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了解,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居民居住区内22时至次日6时,不得产生环境噪声。新香坊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此区域加强巡视,及时劝导,避免该区域活动群体制造大量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及学生学习生活。给您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反馈,感谢您的关注。
hi!我是智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