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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牡丹江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取缔共享电动车”问题,按照2017年,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但因车辆乱停放问题,影响了我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将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管理:一是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先后向运营企业下发管理通知,并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暂扣车辆,限制运营。同时,督促运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车体广告、设置标识牌等方式宣传安全骑行、文明停放,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文明骑行意识。二是加强巡查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城区执法人员持续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不规范停放车辆依法进行清理或暂扣;积极组织四家运营企业开展施划停车位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奠定基础。7月22日,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向各运营企业下发了《停运整改通知》,7月25日8:00时起我市共享单车全部停止运营。在停止运营期间,要求企业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电子围栏,经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营。 三是《牡丹江市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出台。积极学习外地市先进管理经验,拟实施第三方监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起草《牡丹江市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职能和行业监督指导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共同研究、规范、引导共享单车有序投放、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持续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今后如遇相关问题请致电牡丹江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联系电话:0453-6560918。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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