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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鸭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一点疑问

ID 21264631
领域 三农 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7-31 留言人 用户96****6
留言内容 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文件中说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3〕65号文件定价。但是在同一乡镇同一村屯中出现不同的征地定价且没有明确说明为什么征地定价不一样,只有模糊的区片编号,想知道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片定价。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8-07 回复单位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回复编号 727457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省征地区片划分及价格测算工作以县、区级为单元,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及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区域划分。征地区片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区片边界原则上应与村行政界线相协调,并对零散、琐碎等明显不合理的区片进行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的拆分或者合并。最终以县、区为单位形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图。 2023年征地区片地价调整过程中,我市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县级政府自行完成区片的划分、价格的测算工作。为保障社会公众、农民集体知情况权,区片地价划分、价格测算过程中设定了听证论证环节,由县级政府分别组织邀请所辖乡镇、村民、企业等人士参与,对区片的划分、价格的确定进行听证论证。本次区片价测算调整过程中,区级、县级参会代表对征地区片价均未提出异议,并且同意区片地价的调整测算成果。 在实际区片划分中,由于各别村屯存在“飞地”的情况,“飞地”被就近划入相邻村屯,虽然是同一个村屯,但不属于一个征地片区,因此会存在“同村不同价”现象。 因您未提供具体乡镇、村屯名称,行管部门无法做出精细回答,如对此解答仍存有疑问,可向行管部门提供具体存在疑问的区片位置范围,待行管部门深入调查后回复。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住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69-6103075。感谢您的留言。
hi!我是智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