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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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省征地区片划分及价格测算工作以县、区级为单元,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及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区域划分。征地区片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区片边界原则上应与村行政界线相协调,并对零散、琐碎等明显不合理的区片进行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的拆分或者合并。最终以县、区为单位形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图。
2023年征地区片地价调整过程中,我市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县级政府自行完成区片的划分、价格的测算工作。为保障社会公众、农民集体知情况权,区片地价划分、价格测算过程中设定了听证论证环节,由县级政府分别组织邀请所辖乡镇、村民、企业等人士参与,对区片的划分、价格的确定进行听证论证。本次区片价测算调整过程中,区级、县级参会代表对征地区片价均未提出异议,并且同意区片地价的调整测算成果。
在实际区片划分中,由于各别村屯存在“飞地”的情况,“飞地”被就近划入相邻村屯,虽然是同一个村屯,但不属于一个征地片区,因此会存在“同村不同价”现象。
因您未提供具体乡镇、村屯名称,行管部门无法做出精细回答,如对此解答仍存有疑问,可向行管部门提供具体存在疑问的区片位置范围,待行管部门深入调查后回复。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住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69-6103075。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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