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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无法办理过户

ID 21823807
领域 城建 类型 投诉/求助
留言时间 2024-10-25 留言人 用户99****5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五常市福满二期的户主,2018年购买的房子,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过户,后来要过户了,原房主因病去世,一直拖到现在房子过不了户,家属不予配合,多次协商无效,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领导能够帮助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1-01 回复单位 五常市人民政府
回复编号 749139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给梁惠玲省长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条第3项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单方申请,一是继承或受遗赠不动产的;二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您反映的问题,并不在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的法律范围内,属于买卖双方合同纠纷,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议您持原始购房合同、购房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通过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法定职责。 欢迎您再次留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hi!我是智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