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会计继续教育问题 |
ID | 22628703 |
领域 | 教育 | 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5-03-11 | 留言人 | 用户10*****5 |
留言内容 | 我本人在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上班,2018年在哈尔滨市参加考试并取得初级会计证书,但是后续没有进行过继续教育,目前已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采集信息,采集地为黑龙江哈尔滨市。因为考虑到以后要继续报考中级,所以咨询一下补学继续教育的政策。 |
回复时间 | 2025-03-18 | 回复单位 | 哈尔滨市财政局 |
回复编号 | 7823990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4〕7号)要求,2024年度继续教育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2025年度继续教育尚未开始。经了解,以往年度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跨年补学,2025年是否可补学应以黑龙江省财政厅正式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www.kjw.hlj.gov.cn/)发布的有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