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交通|海船船员转内河船员是否还需要提供视力方面的证明?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发文时,执行的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是2013年发布的GB30035-2013,该标准中,内河船舶船员和海船船员在视力要求上是一致的;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GB30035-2021,新标准中内河船舶船员和海船船员对视力要求有细微的差别,具体要求差别在不同任职岗位也有所不同。海船船员转内河船员,如是服务岗位船员,因海船船员标准视力要求更高,转申时无需再单独提供视力方面的检查结果;如是转申内河船长、甲板部、轮机部高级船员及除服务岗位船员外的其他普通船员,应提供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视力检查证明。